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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上海12月6日电第八轮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于5日至6日在上海举行。

中国外交部、中央外事办公室、国防部、公安部、交通部、环境保护部、国家海洋局、国家能源局、中国海警局、中国地质调查局等部门,以及日本外务省、内阁府、渔业厅、资源与能源部、土地、基础设施、交通运输部、海岸警卫队、环境部、教育、文化、体育、科学与国防部。

中日举行第八轮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

双方举行了磋商机制全体会议和机制下的政治与法律、海防、海事执法与安全、海洋经济四个工作组会议,就东海相关问题交换意见,探讨开展海上合作的方式。

1.双方确认通过包括该机制在内的双边渠道就海洋政策和法律保持沟通的重要性。

2.双方在建立和启动国防部海上空联络机制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此外,双方同意继续加强国防部门之间的交流,增进相互信任。

3.中国公安部边防局和日本海上保安厅同意根据双方签署的会议纪要,继续在预防和打击走私、非法移民和贩毒等跨境犯罪方面开展合作,并适时举行专家互访。

4.中国海警和日本海岸警卫队肯定了现有联络窗口在双方信息交流和工作层面人员交流中发挥的作用,并就加强两国海事执法部门合作深入交换了意见。

5.双方欢迎中国国家海洋局和日本环境省在该机制下开展海洋废弃物合作取得的成果,同意在2018年举办第二次中日海洋废弃物合作专家对话平台会议和第二次中日海洋废弃物研讨会,继续加强海洋废弃物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中日举行第八轮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

6.双方同意重启“中日海洋政策论坛”,讨论共同关心的海洋政策合作。双方同意继续在双边安全和防污染机制下加强合作,并讨论共同关心的海洋事务。

7.双方重申签署中日海上搜救协议的重要性,并同意今后继续在双边和多边框架下开展搜救合作。

8.双方同意探讨海洋地质科学领域合作研究的可行性。

9.双方同意就东海问题原则共识相关问题加强沟通与交流。

10.双方原则同意明年上半年在日本举行第九轮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

来源:联合新闻网

标题:中日举行第八轮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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