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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华尔街日报》12月19日报道称,爱尔兰最近表示,欧盟今年8月要求向苹果公司征收高达130亿欧元的税款是“越权”,是对爱尔兰税法的误解。在欧盟委员会周一公布的一份文件中,披露了爱尔兰申请推翻欧盟决定的一些细节。这项针对苹果的税收法案是欧盟在调查和处理基于欧盟成员国国内法的公司税收优惠案件时所支付的最高税额。根据欧盟法律,这些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享有不公平的比较优势,享受较低的税收,这构成了非法的“国家援助”。此外,欧盟对麦当劳和亚马逊等巨头的关注,已经引起了这些拥有巨额海外现金储备的美国公司的紧张。
在苹果税务案中,欧盟指控苹果在2003年至2014年期间,通过将爱尔兰法人实体的利润转移到其总部以逃避当地税收义务,只在欧洲缴纳了1%或更少的企业所得税。苹果公司反对这一数字的有效性,称其没有从爱尔兰政府获得特别税收优惠,并表示将对欧盟的决定提出上诉。欧盟也对此做出了强烈回应。本案的核心问题是,在1991年和2007年的两次税收裁决中,爱尔兰政府是否给予苹果特殊待遇。爱尔兰当局解释说,这两项裁决符合爱尔兰国内税法,没有偏离正常的应收税款。此外,爱尔兰政府表示,欧盟委员会试图修改爱尔兰国内税法,并认为爱尔兰应实施“公平原则”,即同一集团下的公司应根据商业条件的标准决定应收税款,并假设它们相互独立。苹果公司认为,在爱尔兰注册的销售公司和运营中心的利润来自美国开发的知识产权,因此它们在爱尔兰不承担税收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