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275字,读完约6分钟
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给行业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带来了各种风险事件和监管困难。如何有效识别和防范风险,如何全方位监管金融科技,如何把握监管时机和力度,如何在监管与创新之间寻求平衡,也是对监管者智慧的考验。
近年来,金融机构越来越重视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通过技术与场景、业务与技术、金融产品与服务的融合,实现了集成化、智能化和移动化发展。
金融科技的飞速发展给这个行业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与此同时,相关风险也日益显现。目前,在一些金融风险事件背后,突出的正是金融科技创新带来的风险防范和监管难题。对于行业来说,在运用各种金融技术时,要加强对内部和外部风险的防范,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于监管机构来说,必须创新监管模式,打破制度约束,实施全方位监管。
创新应该有风险意识
如果有创新,就会有风险。中国银行互联网金融部总经理郭卫民认为,银行需要防范两类风险,一类是操作风险,另一类是系统性风险。“例如,金融技术使许多企业能够上网,节省了借贷双方的成本,这很方便,但也存在风险和担忧。对于银行来说,很难判断交易对象是否是“本意”操作,这带来了一系列的风险。此外,操作过程中也可能出现错误,带来操作风险。”
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和上海新金融研究所联合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中国金融科技产业仍发展不平衡,第三方支付相对发达。然而,网上贷款行业仍处于野蛮的增长状态,股权众筹的发展停滞不前。尤其是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和创新带来了诸多风险。
最近,互联网金融业的重组也让更多的人认识到金融技术背后的风险。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认为,全行业应提高风险意识,遵守新的监管要求,尽快消化和处理违规业务。
郭卫民认为,科技手段是防范金融科技风险的重要工具。“例如,为了判断在线交易是否是‘原始意图’操作,可以通过大数据建立模型来尽可能避免这种情况。此外,大数据模型还可以预测与企业相关的风险,帮助银行降低不良率等。”
对于银行来说,也有可能建立一个在线金融事务中风控制系统。中国银行信息技术部总工程师邢桂伟表示,该行通过引入大数据、机器学习等方式。,专注于过程监控,并提供全方位的全过程和实时高效的反欺诈服务。
许可证管理的难点是什么
金融科技监管仍处于探索阶段。如何界定监督对象和范围?当地一名监管人员告诉记者,不久前,他们去了一个网上贷款平台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的办公室里只有10多台电脑,而且现场没有书籍。许多内容根本找不到。
该工作人员的困惑也凸显了当前的监管困境。与传统金融机构不同,金融科技公司没有大堂经理、窗口服务甚至营业厅。监督谁以及如何监督?这已经成为监管者的一个难题。
一些业内专家认为,金融技术作为一种金融行为,不仅应该受到金融行为者的监督,还应该受到机构的监督,即有金融行为的机构受到监督。
以网上贷款平台为例,公共信息显示,仍在正常运行的网上贷款平台中,只有约十分之一已经向监管部门备案,其余尚未备案。浦发银行行长刘信义认为,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公司的管理,鉴于其快速发展和跨区域的特点,除了中央监管外,还应委托地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在一份研究报告中指出,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许可证管理尤为必要,因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一些参与者识别和承担风险的能力较低。根据该报告,过去几年发生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一些风险案例表明,如果基本资格审查和日常监督程序到位,一些风险是可以避免的。
黄建议,任何从事金融服务的人都必须设置进入壁垒,实行许可证管理。对无证经营的企业要坚决取缔,已经发放许可证但经营不善的企业也要及时收回许可证。
然而,对于是否许可金融技术公司,业内有不同的声音。该行业担心,如果按照传统的许可方式进行管理,创新将是不可能的。此外,在一些专家看来,从监管当局的角度来看,是否有足够的人力和物力来监管每一家金融科技公司仍有待质疑。
建立监管标准体系
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要鼓励创新,把握监管的时机和力度,考验监管者的智慧。行业专家建议,在构建新的金融技术监管框架时,应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为了创新监管方式,可以考虑将数字技术应用于金融监管。例如,监管信息系统可以直接与互联网金融公司的数据库连接,实现对金融风险的实时监控和评估。
有专家建议从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三个方面建立金融科技监管体系。国家金融发展实验室发布的《中国金融科技发展报告》建议,一方面要提高互联网金融信息技术的安全水平,一方面要建立互联网金融信息技术安全体系,具体包括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建立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加强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技术体系建设、建立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应急体系。另一方面,要构建互联网金融信息技术安全和内部控制体系,提高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通过新技术和新业务提高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此外,要建立互联网金融信息技术安全消费者保护体系,加大投资风险宣传和消费者保护力度,加强用户信息安全教育,通过法律和自律保护用户隐私和数据。
刘信义建议跨地区的行业监管应集中统一到中央监管或中央监管派驻的机构。尽管地方监管机构在风险管理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包括在公共安全和执法方面的合作,但金融科技业务的特点是跨区域、不对称和快速扩散。将所有监管责任交给地方监管机构将超出它们的能力和资源。因此,建议中央监管和地方监管形成合力,实现各方信息交流和互动,提高监管效果。(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鲁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