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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注册与披露服务平台公布了25家银行通过评估的个人对等贷款资金存管系统名单。此次测试的25家银行涵盖了各种类型的银行金融机构,如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业商业银行、私人银行和直销银行,这意味着在线贷款行业在合规发展方面又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
中国金融科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研究员林表示,第一批网上贷款银行存款清单的公布是网上贷款行业合规性的一部分,这意味着平台被直接挪用的可能性变小,有利于银行存款资金的安全,降低了贷款人在银行存款过程中的投资风险。
中国人民大学崇阳金融学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过去,存款和管理业务存在标准、制度和流程不一致等问题。中国基金业协会于2017年11月28日发布了《关于开展同业拆借资金评估工作的通知》,网上贷款管理办公室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计划开展网上贷款资金评估工作。将近一年过去了,现在第一批评估结果终于到了。
需要明确的是,即使网上贷款平台与名单上的银行存款相关联,也并不意味着贷款人不存在任何投资风险。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表示,点对点贷款是一项民事和商业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其中,“银行资金存管”的存在与否已成为网上贷款机构遵守法律法规的一道硬性障碍。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存款银行不为网上贷款平台提供银行信贷背书。
2017年2月,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同业拆借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引》),明确了存管银行的豁免条款。
具体而言,首先,存款银行不为对等贷款交易提供担保或担保,也不承担贷款违约责任;第二,存管银行不对贷款项目和贷款交易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也不对对等贷款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第三,存管银行不担保或承诺同业拆借资金的本金和收益,也不承担资金使用风险。第四,除了必要的披露和监管要求,网上贷款机构不允许使用存款银行进行营销宣传。
《准则》不要求存款银行承担“共同受托”责任。事实上,存管银行与网上贷款机构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即存管银行接受网上贷款机构的委托,授权托管和转移客户资金;互联网借贷方(贷方、借方等。)和互联网贷款机构也形成委托代理关系,但不直接与存款银行形成委托代理关系。
那么,基金托管银行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卜祥瑞说,根据规定,存管银行管理和监督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资金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并根据合同,存款、转账、记账和监督贷款人和借款人的资金。
也就是说,存管银行应当对专用存款账户内的资金履行安全保管责任,并承担正式验证实名开户、履行合同约定和借贷交易指令表面一致性的责任卜祥瑞说。
潘和林告诉记者,网上贷款的投资风险有很多环节。贷款人不应该仅仅根据“清单”来判断风险,还应该从不同的角度来考察投资风险。董希淼还表示,银行存管并不能防范网络平台上的所有风险,如技术风险和项目风险,这些风险是存管无法解决的。
“公布存托银行名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该行业的发展,但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投资者应该警惕投资回报过高的平台。”董希淼表示,未来将会有第二批和第三批名单陆续通过评估。(记者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