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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45周年。近日,长期研究中国经济的日本财务省综合金融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国家税务署税务大学校长田中秀参加了“中日经济合作现状与前景”研讨会,并建议在十大领域加快中日经贸合作。
这十个领域包括:资源、能源和环境合作;生产效率提高带来的高成本社会的反应;应对传染病,联合开发药品;应对老龄化社会和人口减少的社会;建立政策性金融机构;住房政策;金融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国际金融领域的合作;防范金融风险等。
[携手应对老龄化社会]
田忠秀指出,老龄化是东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2011年4月,日本学术界发表了一份报告,从人民、地方政府和国家三个层面提出了老龄化问题。该报告由19个领域、34个中间项目和185个子主题组成。
他说,这些课题涉及医学、生物学和心理学的许多方面,需要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士的集中参与。“如果可以的话,我们非常愿意与中国携手进行联合研究,然后将联合研究的结果反馈给东亚社会。”田中说。
[政策性金融机构]
田忠秀说,目前,中国需要建立政策性金融机构来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
他指出,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初期,日本十分重视中小企业的金融问题。1949年成立的日本国家金融公共银行和1953年成立的日本中小企业金融公共银行是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资本需求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田忠秀表示,单纯依靠民营银行很难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为了弥补这些不足,有必要建立专门针对这一领域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他说:“日本在这方面有足够的经验。我认为,日本和中国应尽快通过金融合作促进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
[产业结构调整]
田忠秀表示,中国供应方结构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削减过剩产能,淘汰僵尸企业。从20世纪70年代初到90年代中期,特别是1979年第二次石油危机之后,日本经历了一个非常严重的结构调整时期。
为此,日本国际贸易和工业部于1983年制定了《改善特定行业结构的暂行办法》,将工业调整所需的电炉、铝、化学纤维、肥料、合金、纸张和石化产品指定为特定行业,要求它们尽快进行设备处理;1987年颁布了《产业结构平稳调整暂行办法》,为特定企业和特定地区的结构转型提供补贴;1995年,还颁布了《特定行业人员熟练促进行业创新暂行办法法》,为单个企业的业务创新提供财政支持。
田中表示,上述政策既有成功也有失败,但日本过去的这些经验和教训值得借鉴。
他还指出,中国可以借鉴日本经济泡沫破裂后在房地产库存处置、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去杠杆化等诸多问题上的经验。
最后,田中表示,中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对日本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商机,也非常有利于东亚的稳定发展。(结尾)(新华社特别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