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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6日公布了《关于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电子商务全过程的信用建设,建立实名登记认证制度,完善网上交易信用评估体系,加强网上支付管理,建立配送物流信用体系,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
信用是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基础。该意见的突出特点是,明确安排了信用体系建设和电子商务活动的各个环节,构建了一个完整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链,既注重现阶段的典型行为,又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李庆斌说。
“电子商务近年来发展迅速,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的经济增长点。然而,新事物的发展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缺乏诚信,如假冒伪劣产品、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广告、服务违约、虚假交易、销售订单、信件投机、恶意恶意评论以及滥用、披露和转售个人信息。”李庆斌说。
意见强调要全面推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的共建共享。为建立和完善信用记录,电子商务平台应将不诚实行为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并依法提交给相关行业高管和监管机构。建立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向社会公开信用承诺,作为事后监督的参考。建立产品信息追溯体系,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加快建立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溯、责任可追溯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推动建立网上和网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意见指出,要大力实施电子商务信用监管,广泛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联合奖惩。加大信用信息宣传力度,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将营业执照、身份认证标志、信用评级等信息或包含上述信息的电子链接标志在市场主体的业务页面上显著位置公示。加大对失信者的激励和惩罚力度,建立和规范电子商务领域的“红色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和惩处电子商务领域的违法和不诚实行为。
李庆斌表示,针对电子商务领域存在的各种诚信缺失问题,应协调各方意见,对症下药,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领域的信用体系,有利于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其促进就业、引导创业、促进供给侧结构改革的作用。
意见强调要加强诚信文化建设,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建立电子商务领域的诚信模式,揭露严重的诚信模式。加强法规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记者安蓓、林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