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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整年的探索,中国新的开放型经济体系试点的经验将扩大到更广的范围。《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获悉,商务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在牵头对新的开放型经济体系试点进行中期评估。最近,三个工作组在过去一年中前往12个地区对试点项目进行了第三方评估,评估的总体结果是积极的。
2016年5月,国务院批准济南、南昌、唐山、漳州、东莞、防城港、上海浦东新区、重庆两江新区、大连金浦新区、陕西西县新区、武汉城市圈和苏州工业园区等12个区域开展为期两年的全面试点,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系。到目前为止,试点已经完成了一年。
6月中旬,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牵头,委托北京大学国家发展和改革研究所作为第三方,对12个试点地区进行中期评估。“评估系统是全面和有针对性的。目前,初步评估报告已经形成,仍在根据意见进行修订。”业内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总体而言,评估结果是积极的。
经过近一年的努力,试点地区率先在地方权力范围内进行自主创新、自我突破、大胆探索,取得阶段性成果,重点探索建立开放型经济管理新模式、开发区合作开放新机制、国际投资合作新模式、优质高效推进外贸新体系、开放金融服务经济新举措、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湖北将高度重视总结制度创新性强、市场主体反映好的典型做法和案例,如东湖高新区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降低系统交易成本、全国地税业务一体化“一窗一人一机一屏”税收管理模式、信用体系建设“三个一”模式等。他们将认真梳理,努力形成一批好的经验和模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和推广,为湖北全面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系提供经验和借鉴。
据唐山介绍,在过去的一年里,唐山被确定为开放型经济新体系的综合试点城市,初步形成了“市场资源多元化、经济管理扁平化、国际竞争优势化、开放格局国际化”的局面。试点红利已经显现:2016年,唐山实际利用外资14.83亿元,增长19.2%;进出口总额705.9亿元,居河北首位。今年1-5月,实际利用外资增长75.7%,进出口同比增长14.1%。
到2018年3月,新的开放经济体系的全面试点测试将完成。今年4月,商务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文件,进一步推动新的开放经济体制的全面试点。
新的开放型经济体系试点之初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不超过两年的试点试验,在新的资源市场配置机制、新的经济运行管理模式、全面开放的新格局、国际合作与竞争的新优势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复制的经验和模式。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形成新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开创全面开放的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
试点之初,商务部政府研究室主任沈丹阳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专访时指出,当前开放型经济新体系建设仍面临诸多制度性障碍,亟待加强。试点项目不是政策萧条,而是突出制度和机制的创新,疏通整个开放系统中的“神经末梢”和“毛细血管”,使新系统的建设更加动态和协调。
专家指出,推进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创新的一些经验和做法具有独特性和创新性,对下一步推进中央体制改革和全国新型开放型经济体系建设具有借鉴意义。同时,12个试点地区中至少有一半是自由贸易试点地区,也是经济开发区,同时还有其他试点任务。不同试点也将加强政策协调,扩大开放效果,促进开放新格局的形成。(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