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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根本任务之一是实现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提高中国经济发展的科技含量。这不仅涉及科学技术活动和系统,也涉及经济活动和系统。它要求我们既要遵循科技发展的规律,又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我们需要同时使用政府的“看得见的手”和市场的“看不见的手”。
政府和市场的“两只手”各有优势。关键是要理顺两者的关系。市场所能做的就是向市场移交。政府把工作重点放在重大问题上,如与未来发展相关的基础前沿研究和与国民经济和民生相关的重大科技研究。与此同时,工作重点从科研管理转移到创新服务,以更好地减轻创新负担、清除障碍和创造环境。
目前,中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推进供给结构改革,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科技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迫切需要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让市场“畅所欲言”,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的内生力量。
让市场自由“说话”,要求我们加快建立和完善企业主导产业的技术创新机制。创新的根本力量在于市场和企业。企业必须进一步强化技术创新的主导地位。值得关注的是,我们不仅需要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综合创新能力强、站在世界技术创新前沿、引领国内外产业发展趋势的创新型企业“航母”,还需要一大批专业化、高精度、独特性和“小而美”的“小巨人”。我们还需要千千绝对提倡的科技企业家和小微企业,它们是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不竭源泉。
为了让市场“畅所欲言”,我们需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场决定创新资源配置的机制。随着新科技革命和产业转型的出现,我国科技创新的主体更加多元化,活动更加多样化,路径更加多变,链条更加灵巧。只有更好地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才能真正提高创新的效率和效益。新形势要求我们把创造开放、公平、创新的市场环境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努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技术市场,拓展创新服务,将创新产品和服务市场扩大到0+,为市场决定创新资源配置“保驾护航”。
为了让市场“畅所欲言”,我们需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场决定创新回报的机制。创新驱动的本质是人才驱动,人才参与创新的价值需要更多的尊重。新形势要求我们牢牢把握“以人为本”的创新基础,实行更加积极的鼓励和吸引创新创业人才的政策,实行科技成果处置收入和股票期权激励等制度,使广大科技人员和企业家在创新中更好地受益,使企业在创新中更有利润,使全社会在创新中更快发展。 将“我想创新”改为“我想创新”,将“小群体创新”改为“小群体”和“群体”共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