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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他审阅了政府工作报告,并在小组会议上发表了两次讲话。我从心底里高度评价了中央政府的行政工作。它真的很有活力,有力和鼓舞人心。
从科技创新的角度看,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既有宏观指导,又有微观方案细节,既有行动规划,又有战术部署和实施。在减轻科研人员负担、科技成果“三权”改革、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许多突破。可以说,措施方向明确,措施切实可行,干货充足,为释放改革创新红利,提高中国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科技强国提供了有力保障。低层研究的一个更明显的感受是,企业、科研人员和其他创新主体越来越有科技改革和创新意识,他们的政策、制度和生态环境越来越好。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各类创新主体对科技改革和创新仍有更多的期待。
科技成果转化需要供求双方的共同努力。从供给方面来看,目前,一些大学研究人员仍然“心有余悸”,不敢转型。究其原因,在于转移和转化的政策链条没有有效衔接,政策的宣传、清理和支持还需进一步跟进,才能有效度过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几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化金融研究基金管理的政策措施,取得了重大突破,得到了研究者的好评。然而,仍有许多新情况需要研究。特别是要充分发挥首席科学家和创新带头人的作用,赋予他们更多的人权、财产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进一步减轻他们的负担。
从需求方面来说,主要是调动各类企业的积极性。加强科技创新法律政策的监督和实施仍然十分重要。根据政府的工作报告,中小科技企业的R&D费用扣除率从50%提高到75%。这是一项包容性政策,自然受到企业的欢迎。然而,从国家的角度来看,增加和扣除研发费用的政策的实施是不平衡的。科技、税务、财政等部门要共同推进政策落实。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核确认,但程序过于复杂,许多企业不得不请中介机构代理,这无形中增加了负担。按照管理服务改革的精神,应进一步简化高科技企业的审查程序,使好的政策更容易使企业受益。此外,应该逐项研究政策支持、政府采购和对创业企业的贷款投资联系。试点和推广应当进行试点和推广。
基层和群众对政策的好坏以及政策是否得到执行有最大的发言权。浙江基层代表对“最多跑一次”的改革最为热情,这表明它已经触及到行政机关和机制的“七寸”。
李克强总理说得好:我们必须让企业和群众更多地感受到“放松管制”改革的有效性。我们必须努力走过“最后一英里”,坚决消除烦恼和苛刻的弊端,打开公平和便利的大门。
(作者周国辉是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科技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