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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北京8月30日电记者30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今年上半年,九个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的水资源税纳税人共征收约88亿元,其中地表水资源税约30亿元,地下水资源税约51亿元,水电和火力发电水资源税约7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物业税司副司长孙群表示,自去年12月1日以来,包括京、陕、蒙在内的9个省已经实施试点项目,不断完善包括税收征管、水利核查、独立申报和信息共享在内的水资源税联合管理模式。在各种节水和压采措施的共同作用下,上半年9个试点省超采区地下水开采量同比下降9.28%。

从今年上半年实施情况来看,改革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对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超采地区地下水取水量开始下降,高耗水行业用水总量得到控制,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进一步提高,特殊行业用水方式逐步转变。

改革规定对超计划用水征收双倍水资源税,敦促高耗水企业加强内部用水管理,增加节水设施投资,严格控制用水量。山东某纸业集团位于地下水严重超采区。改革前,所有的制浆造纸都使用地下水。改革后,企业严格执行工厂清洁用水定额控制,优先使用地表水,新建中水膜处理和回用项目。上半年,企业减少地下水量228万立方米,减少61%。

上半年水资源税收收入88亿元。

同时,改革规定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免征水资源税。陕西省某煤化工集团采取了一系列技术改造措施,如改造生产系统的凝结水回收系统,提高水处理装置的运行效率,回用77万吨中水,占企业总用水量的7.45%。我们将提高高尔夫球场和其他特殊行业用水的税率,迫使他们改变用水方式。在天津,13个特殊行业的纳税企业的用水量在改革后下降了近30%。

上半年水资源税收收入88亿元。

下一步,税务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省份的水资源税费改革进行深入调查、总结和评估,为全面实施水资源税费改革提供经验和借鉴孙群表示,为了协调水资源费向税费的转变,试点省份的水资源部门将与税务机关密切合作,通过不断提高取水许可的规范化管理,逐步将过去无证用水户纳入税源管理范围。上半年,9个试点省份新增水资源税纳税人约1.6万人。(记者吴)

上半年水资源税收收入88亿元。

《人民日报》(2018年8月31日,02版)

来源:联合新闻网

标题:上半年水资源税收收入8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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