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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会长张建民在记者招待会上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海外网8月17日电17日上午,在山东省地方金融改革创新与实体经济金融服务强化的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协会会长张建民介绍了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后的具体变化,以及这些变化对支持小型农业企业的影响。
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后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首先,它充分消化了各种业务负担,实行了轻装出行。通过改革,重组后机构的历史负担和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不良资产得到集中处置。
第二,产权变得更加清晰。通过产权改革,建立了民营资本和国有资本相结合的产权结构。其中,781.8亿股,占93.3%,56.2亿股,占6.7%。
第三,公司治理得到改善。通过改革,全省农村商业银行“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已基本建立,符合现代银行体系运行机制初步建立的要求。大批管理规范、效益好的民营企业代表和懂管理、会经营的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经营者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私人资本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框架内重大问题的决策。产权对管理行为的约束逐步加强,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四是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能力进一步提高。通过改革,全省农村商业银行资本实力持续增强,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逐步提高,体制和机制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发展速度、质量、效率和社会贡献大幅提升,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改革调动了各方积极性,促进了企业发展,提高了支农效益。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存款余额1.51万亿元,贷款余额9635亿元,总资产超过2万亿元。涉农贷款余额6843亿元,连续11年居全省金融机构和全国同行业首位。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023亿元,占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的40%。
下一步,全省农资企业将继续坚持服务“三农”的市场导向,实现“不改名不改方向”的重组目标。不要忘记,你们的首创精神将继续强化“三农”战略,关注农民和小微企业信贷产品和服务功能的创新,广泛支持群众创业和创新,推动农业和小企业支持再上新台阶。(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