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中国科学院六位院士和中国纳米技术领域的领军人物齐聚黄埔。同一天,广州市黄浦区、广州高新区和广州开发区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广州市黄浦区广州开发区推进纳米产业发展办法》(以下简称《纳米十条》),随后完成了19个纳米项目的签约。

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主任、国家纳米技术创新研究所所长赵院士介绍了纳米技术及纳米技术产业的发展前景。广州开发区行政研究室主任李、和广州开发区科技局局长夏健介绍了广州开发区纳米技术产业的发展和“十大纳米”政策。中国科学院院士、湖南大学教授、副校长谭蔚泓,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科技大学原副院长张越,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长春华英研究所研究员陈学思,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李京红,中国科学院院士、上海交通大学教授范春海出席会议。

广州宣布大湾区纳米研究所推出“十条纳米线”

随后,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技术创新研究所(以下简称“大湾区纳米技术研究所”)与15家企业签订合作合同,广州高新区与中国科学院就4个项目签订合作合同,开展联合研发、项目合作、平台建设、技术和金融等综合合作。

据了解,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新中国广州知识城管理委员会和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建设了“粤港澳大湾区纳米创新产业集聚区”。依托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引进国内外一流的纳米技术人才团队和高端项目,未来将成为世界领先的“纳米创新集群”,建成面积超过1平方公里的“中国纳米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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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湾区纳米研究院落户黄埔,汇聚国家科研成果

这次记者招待会可以说是星光熠熠。中国纳米技术领域的领军人才和中国科学院的六位院士都聚集在黄埔,他们的共同愿望是:加快中国“纳米技术”的产业化,突破科技界的“瓶颈”问题,建设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世界领先的纳米技术产业。

目前,纳米技术已经成为一个技术领域,我们的国家正在运行,并部分领先于美国。然而,我国纳米技术基础研究成果的转化率相对较低,纳米技术仍然是一项“瓶颈”技术。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赵院士透露,目前,中国纳米技术基础研究已走在世界前列,拥有纳米技术专利21万项。然而,中国的成果转化率仍然很低,大约是美国的1/30。“我们的210,000项专利终于成了一纸空文。如何将这些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为我国的生产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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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广州高新区、广州开发区创下粤港澳大湾区新高,目前正全力打造高端、高质量、集中、集约的高技术产业体系,积极推进“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技术创新研究院”和“中国纳米技术谷”建设,为纳米技术大规模进入做准备。

粤港澳大湾区将努力实现纳米产业发展国际化的目标,成为世界知名的高端纳米产业辐射驱动中心,未来将建成1000亿级纳米产业集群。实现途径是聚焦“五个一”工程。即一个研究所(大湾区纳米研究所)、一个工业园(粤港澳大湾区纳米创新产业集聚区)、一个政策(纳米产业政策)、一个纳米技术公司(广东广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一个纳米基金(粤港澳大湾区纳米产业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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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院士表示,依托的人才和产业优势,黄浦区、广州高新区、广州开发区将崛起为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并组建成千上万的工程师团队,为纳米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它的使命是在这个平台上将全国的纳米科技研究成果转化为技术、产品和国家能力。“中国纳米谷”是一个工业区和聚集区。之所以被命名为“中国纳米谷”,是因为它希望聚集和服务于国家纳米科技研究机构和企业。“未来,不仅广东、香港和澳门的纳米技术成果将在这里转化,而且国家纳米技术研究成果,无论是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还是任何其他大学,都可以转化为“中国的纳米谷”。“据报道,大湾区纳米研究院位于黄浦区机械谷,由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和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同组织,于2019年9月10日注册为省级机构。该研究所将组建一个拥有1000多人的国际高水平研发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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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19个项目合作促进纳米技术成果转化

当天新闻发布会后,广州高新区与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签署了《广东腐蚀科学技术创新研究所共建合作框架协议》和《中国科学院长春化学研究所黄埔先进材料研究所与中国科学院长春化学研究所共建协议》。开发区产业基金投资集团与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国科学院与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技术创新研究院、国科家(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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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湾区纳米研究院已联合签约15家企业,涵盖新材料、新能源、智能技术、纳米医疗、显示、金融、基金等领域,如小米集团、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TCL集团、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吉利控股集团财务科、广东合一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新街(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

据了解,这些企业生产的大量产品都应用了纳米技术,其未来的发展需要纳米技术的支持。与广纳创新研究院的合作无疑给企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广纳创新研究院副院长杨表示,研究院将为企业提供研发平台和高水平的技术团队,为科研引进、资金投入、国内重点大学和研究机构的注册审批等提供支持。19个项目的签署将有力地促进现有产业的转型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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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大湾区纳米研究院寄予厚望。“小米集团注重科技成果,”小米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在产业生态中改造尖端技术。

最高奖项是5000万元用于纳米工业项目和科技平台

“纳米产业十大规则”应该是我国支持力度最大、政策体系最完备的纳米产业专项政策,也是我国唯一由学者主导的地方产业政策。”黄浦区科技局局长夏健表示,这项新政策非常支持,在全国具有罕见的含金量。全力打造区域全方位纳米生态系统,实现高质量发展,帮助大湾区成为我国高科技人才高地和高科技创新源泉,积聚强大的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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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黄浦区、广州高新区和广州开发区的又一项新产业政策,此前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包括四个“金10”和两个“宝10”,以及金融、风险投资、港澳青年创业和海外拔尖人才。该政策的核心条款包括7项支持奖,包括研发平台奖、融资支持奖、重大项目奖、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纳米之星”竞赛奖、办公用房补贴、重大推广与交流补贴等。据估计,单个纳米企业最高可获得超过1.7亿元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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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米技术十条》全力支持纳米技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重大工业项目实施“一物一议”开了绿灯。

对于纳米技术领域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如纳米加工技术平台、中试验证与应用推广平台、通用纳米制造平台、纳米测试与分析平台、纳米测试与检测平台、纳米生物效应与安全研究实验平台等,将奖励平台建设成本的50%,如设备采购成本,最高奖励每平台1000万元;对于特别重要的平台,区科技部门按照相关程序管理科技项目,每项最高奖励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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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固定资产总投资5000万元、1亿元、5亿元和10亿元,将分别向纳米行业新设立的重大项目授予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和1亿元。此外,对驱动力强、产业创新能力强、对当地经济发展贡献大的重点纳米技术平台和项目,将给予额外的重点支持。

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新办纳米技术企业,租用本地区办公用房的,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为期3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个人购买公有住房,一次性补助10%,最高补助500万元。

对于举办高层次和高层次纳米技术产业峰会、重大论坛、创新竞赛、学术交流等活动,区科技厅已确定按实际举办成本的30%给予补助,每项活动最高补助100万元。

据了解,黄埔还将举办“纳米之星”竞赛的决赛,这是中国纳米科技领域的最高竞赛。据了解,由国家纳米技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主办的“纳米之星”竞赛已经连续六届成功举办。过去,比赛的决赛在北京举行。从2020年开始,“纳米之星”竞赛的决赛将移师黄浦区、广州高新区和广州开发区。黄埔“纳米十条”明确规定,在“纳米之星”竞赛决赛中获得企业集团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并将获奖项目介绍给本地区新建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和1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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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亿元专项创新一揽子计划支持科研成果转化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在该领域发行的“10区块链”将在初始风险投资的种子期和启动期给予每个区块链企业最高100万元的奖励。不过,这一“纳米十条”增加了资金支持:对于在过去两年中从风险投资机构获得3000万元以上投资、且在最近一轮融资中(投资前)价值超过3亿元的企业,将按照本轮实际投资总额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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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纳米10”还重点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对于去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中小微型企业,每年择优选择不超过10家,采用直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该政策也有一些非常创新的条款。例如,为了进一步促进纳米技术人才和成果的聚集,广东省科技厅和广州高新区管委会联合组织实施了“纳米技术”重点项目。从2020年开始,双方将根据专项工程的规模和需求,每年各出资1亿元(3年共6亿元)。通过定向委托或公开竞争的方式,支持国内外优秀团队在黄浦区广州开发区开展纳米技术研究和优秀成果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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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由国家纳米科技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主办的“纳米之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并将获奖项目引入本地区新成立企业的,将分别获得50万元、25万元和15万元奖励。

据悉,该地区将尽快研究制定“十大纳米条款”实施细则和实施指南。目前,该地区正在大力实施“IAB计划”,而“金玉政策”2.0版的修订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人才的“十大美女”是从顶层设计层面修改而来的。“八大海外先进人才”被纳入人才政策体系的总体框架。“十纳米管”将有助于纳米产业的快速发展,并与本地区的各项政策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紧密联系的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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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1.1平方公里的“中国纳米谷”,打造1000亿级纳米产业集群。

纳米产业与黄浦区和广州开发区的“联系”早已出现在以往的区域发展布局中。从该地区近年来的发展来看,该地区已准备好大规模部署纳米技术。

在工业基础方面,广州智能工程研究所在该领域的规划中提出要开发世界上最先进的智能技术,包括微纳材料。此外,广州方邦电子有限公司、广州赫赛梅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合一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创业硒源纳米研究院有限公司等本地区企业在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多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开展了纳米技术的基础研究、应用转化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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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载体方面,中国新广州知识城市管理委员会、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技术创新研究院、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纳米创新产业集聚区建设“中国纳米谷”的合作备忘录》。

据悉,纳米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场地为1.1平方公里,将按照“一区四园”模式分阶段建设,包括纳米智能科技园区、纳米生命健康科技园区、纳米创新能源与环境科技园区、纳米超复合材料科技园区四个园区。第一阶段,300亩纳米智能科技园区建设已经启动,其中100亩先进综合服务区已经启动,预计明年年中投入使用。第一个综合配套服务区包括人才公寓、研发孵化、总部办公、商务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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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纳米谷”将依托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的建设,引进国内外一流的纳米技术人才队伍和高端项目。未来将成为世界领先的“纳米创新集群”,形成1000亿级的纳米技术产业集聚区和辐射效应圈。与北京纳米科技产业园和苏州工业园遥相呼应,形成了中国纳米产业格局的三方对抗。

“纳米技术不仅有助于提高当前支柱产业的质量和效率,还能拓展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在合作备忘录的签字仪式上,有关人士对该地区纳米技术的发展效率发表了评论。

以这个聚集区所在的知识城市为例,心悦的12英寸芯片项目已经在这里批量生产。这将导致一个全新的1000亿级半导体产业集群的形成,包括纳米技术在信息技术方面的帮助。此外,纳米技术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也将立足于黄浦区和广州开发区,在智能应用、设备制造、生命健康等领域具有巨大潜力。

据悉,新成立的大湾区纳米研究院将通过“政府+科学家+企业家+金融+政策”相结合,结合战略、科技前沿和国家需求,特别是中国纳米产业的痛点和“瓶颈”问题,建设纳米技术创新研究院、广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纳米产业基金投资平台、纳米技术十大政策和纳米技术产业园“中国纳米谷”。致力于于建成的国际先进研究基地,开放国内外纳米科学研究的公共技术平台,中国纳米科技领域的国际交流窗口和人才培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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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乐观预测,黄浦区广州开发区发布的“10纳米”新政策将有助于加快包括大湾区纳米技术研究所在内的纳米科技企业和机构的发展,形成一批上市的高科技创新产业和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产业,最终在粤港澳大湾区形成一个世界领先的“纳米科技创新生态系统”。

[相关信息]

广州市黄浦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纳米产业发展办法

第一条为大力推进纳米产业发展,引进和集聚纳米科技创新成果,促进纳米科技创新发展,结合我区纳米产业发展,培育纳米产业集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广州市黄浦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委托管理的园区和下属园区(以下简称园区)范围内,由区科技厅负责财务制度健全、独立法人、独立核算、登记入库并签署相关承诺书的纳米科技企业或机构。

第三条【R&D平台奖】纳米技术领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如纳米加工技术平台、中试验证与应用推广平台、通用纳米制造平台、纳米测试与分析平台、纳米测试与检测平台、纳米生物效应与安全研究实验平台等,按平台建设成本的50%进行奖励,如设备购置费等,每平台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于特别重要的平台,区科技部门按照相关程序管理科技项目,每项最高奖励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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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资金支持和奖励】企业最近2年从风险投资机构获得的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最近一轮融资(投资前)企业价值在3亿元以上。风险投资机构应已实际收到投资并完成变更登记,并按累计实际投资总额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

对于去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中小微型企业,每年择优选择不超过10家,采用直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五条【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奖励】对在项目投资协议、备案和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产的新建重大纳米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和10亿元的,分别奖励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和1亿元,同一企业最多奖励1亿元差额补偿。

第六条【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特别奖】与上级科技部门共同设立每年2亿元的纳米科技重点项目,支持国内外优秀团队通过定向委托或公开竞争等方式开展本领域的纳米科技研究和优秀成果产业化。

第七条【纳米之星竞赛奖】在国家纳米科技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举办的“纳米之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企业,以及将获奖项目引进本地区新建企业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25万元和15万元。

第八条【办公用房补贴】注册资本实缴1000万元以上的新办纳米企业在本地区租用办公用房自用的,3年内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个人购买公有住房,一次性补助10%,最高补助500万元。

第九条【重大推广和交流补贴】对于举办高层次、高水平的纳米技术产业峰会、重大论坛、创新竞赛、学术交流等活动,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按实际举办成本的30%给予补贴,每项活动最高补贴100万元。

第十条【重点项目支持】对具有强大驱动力、突出产业创新能力和对当地经济发展贡献巨大的重点科技平台和项目,经区政府和管委会同意,给予额外的重点支持。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地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包括上级部门要求扶持或本地区资助的政策),按照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扶持,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激励措施与《关于印发广州市黄浦区和广州开发区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工程引领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普资通[2019]92号)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的区域创新创业人才引领投资激励措施不能同时享受。获得奖励的涉税费用由企业或个人承担。申报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在资助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回资助资金,停止其申请资格,并公示其不诚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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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或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发生变化时,将根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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