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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你好,王赢小姐!报销已处理,支出项目为:20202980139。支出内容是:北京差旅费报销,金额为3671元,凭证号为02536,最后一个号码是2878卡,请核对。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公司的报销代理。”这是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师王赢最近收到的一条短信。短信由华中师范大学财务部自主开发的短信服务平台发送,让记者实时了解报销进度和收款时间。
“从报销单到报销员,到报销基金到我的银行卡,只有一天的间隔,真的比以前快多了。两年前,同样的事情可能需要一个月或更长时间。”王赢说。
王赢的经验得益于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政府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政策的若干意见》。在华中师范大学,每个学院都设立了一名财务报销员,负责学院的所有日常财务报账业务。负责办理贷款和转账;负责填写本单位的会计报表。原则上,财政部只向报销代理人提供报销服务。
为了给科研人员投身科研和专业人员做专业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在几个意见发布后,北京大学积极探索科研财务助理的全面管理。财务部和科研部共同负责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岗位考核、信息归档等管理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微信、邮件等方式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答疑。
科学家不再是“会计师”。不仅资金的报销更加方便,一些意见集中在科研人员关心的主要问题上,简化科研项目的预算编制,增加间接费用的比例,明确人工费用的范围和标准,改进剩余资金的留存处理,明确通过市场委托获得的横向资金。旅行会议不仅仅适用行政预算和财务管理方法;完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放开和鼓励”科研人员的原则。强化单位法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为科研人员致力于科研创造良好的环境,减轻单位和科研人员的负担。加强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政策有效。
2016年11月,财政部会同科技部对中央高校和研究机构实施若干意见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财政部在中央高校和研究机构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采用“面对面”的方式,对10个行业领域的49所重点中央高校和研究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
-各单位的自主性大大增强。对于预算调整、人工成本分配管理、间接成本使用管理、盈余资金留成、横向资金管理和差旅会议管理权限等意见赋予的自主权,各单位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并结合自身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完善制度,规范流程。例如,中央高校和科研院所制定或修订了内部差旅和会议管理办法,确定了业务会议次数、天数、人数、费用范围和标准,简化了审批程序。绝大多数单位都完善了预算调整的内部程序和流程。劳动力成本的分配和管理等措施正在陆续出台。
——单位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完善。大多数被监督单位都建立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涵盖预算、收支、合同、固定资产、科研项目经费、档案等。公务卡通常用于结算中央大学和研究机构垂直研究项目的支出。
科研服务水平和质量得到有效提高。大多数受监督单位设立了科研财务助理职位,并在编制和调整项目预算、资金偿还、财务决算和验收方面改善了对科研人员的服务。绝大多数被监管单位建立了信息管理平台,部分单位实现了科研经费核算、查询、预警、控制、信息推送等功能。一些单位还探索了“互联网+科研服务”的模式,采用自助终端、微信等便捷方式,节省了资金报销时间。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意见执行中仍然存在的问题,例如,一些单位没有足够的责任来行使分权管理的自主权;部分单位未能及时出台间接费用内部管理措施,政策激励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一些单位管理相对薄弱,内部控制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单位没有披露科研项目的主要信息。下一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将积极采取措施,促进政策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