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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星期三,安特卫普刑事法院判处10名荷兰罪犯13年监禁,部分缓刑,因为他们在佛兰德犯了6起自动取款机盗窃案。
该团伙于5月15日首次袭击了比利时联合银行在蒂尔特温格的分行。之后,他们在7月和8月袭击了布格霍特、博乔特、卢蒙斯、辛-劳雷恩斯和斯特肯内的自动取款机。每次行凶者都用煤气和电缆引发爆炸,给一些位于住宅楼的银行机构造成巨大损失。
暴徒的多次入室盗窃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他们在前四次袭击中取得了成功,总共窃取了808,000欧元。然而,一些钱被油漆覆盖,这使得纸币无法使用。
比利时和荷兰警方在一次联合行动中逮捕了该团伙。调查始于第三起入室盗窃案,在荷兰租赁的车辆是通过警方的自动车牌识别系统识别的。随后,电话和其他调查将这六起袭击联系起来。
该团伙最终在9月底比利时和荷兰警方的联合行动中被捕。
检察官要求最高刑期为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