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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比利时的“自由比利时”,根据欧洲环境署的初步统计,欧盟成员国中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国家数量从2010年的12个减少到2011年的8个,越来越多的欧盟国家达到了排放标准。丹麦、马耳他、荷兰和瑞典在2011年已降至允许范围,但德国、奥地利、比利时、西班牙、芬兰、法国、爱尔兰和卢森堡仍超出标准。超标物质包括二氧化硫、一氧化氮等。巴黎、马赛、都灵、米兰、罗马、捷克共和国、波兰和保加利亚的一些城市污染严重。根据欧盟相关法律法规,欧盟有权对超标国家处以罚款。

来源:联合新闻网

标题:欧盟污染物排放超标国家减少,但比利时仍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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