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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华尔街日报》发表了一篇社论,称:
1.奥巴马突然在公司税问题上挑战企业。在选举年,奥巴马再次攻击企业,指责它们利用海外并购来逃避美国企业所得税。奥巴马周二出现在白宫新闻发布会上,肯定了财政部刚刚通过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并批评美国企业试图逃避纳税义务。在新闻发布会上,奥巴马首先称赞了美国经济形势有多好。美国经济的增长率已经连续七年徘徊在2%左右,奥巴马仍然对此大加赞赏,这表明了美国高层对经济的预期下降的程度。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桑德斯和希拉里·克林顿都承诺更多的社会公正和更快的经济增长。对他们来说,奥巴马时代的繁荣将成为新闻。奥巴马真的很想帮助他的同志们,所以他把美国税法当成了一把刀,财政部引入了缺乏法律效力的新规定。在2014年和2015年,美国财政部长杰克卢(Jack Lu)两次修改了公司税法的规定,试图让参与并购的公司更难转换到外国法定地址,这被称为“公司版本”。财政部的前两次尝试都失败了,因为美国的企业所得税太高——联邦和州的综合税率超过39%,企业逃避税收负担的动机太大,美国政府根本无法阻止。看来这次财政部长陆是要动真格了。他宣布将打击那些擅长税收倒置的“惯犯”,即一些公司反复做看似合法的事情。鲁部长决定让这些公司赔钱,先从辉瑞开始。辉瑞随后终止了与肉毒杆菌药物制造商allergan的合并。受此影响,爱建的市值周二蒸发了150亿美元。
第二,鲁部长重拳出击,迫使企业缴纳高额税款。在美国现行税法框架下,如果一家美国公司想充分享受“税收倒置”的好处,那么其海外并购对象至少必须具有几乎相同的规模。近年来,出现了许多具有“倒税负担”的国际并购交易,大型海外公司的数量明显增加,其中大部分总部设在爱尔兰。鲁部长不想看到这些公司与美国公司合并,于是将合并公司的总部地址改为成都柏林。因此,陆财长的新规定没有考虑过去三年发生的交易,仍然将现有的海外大公司视为三年前的小公司,从而阻止了它们与美国公司的合并。如果娄的新规定被提交法庭,他几乎肯定会输。但是陆部长知道这不太可能发生。经过计算,奥巴马的团队认为财政部的新税法不会遇到问题,因为如果企业想起诉财政部,就必须先通过国税局。没有多少高管或股东愿意这么做。陆书记也想禁止一种做法。原则是公司的美国分公司可以从公司税中扣除利息,这是合法合理的,但奥巴马总是认为这违反了联邦税收。因此,2016年,财政部长陆对1969年美国税法做出了新的解释,重新界定了债务和股权的区别,目的是提高公司税。财政部的这一举动威胁到了所有美国企业的利益,不仅仅是那些试图通过海外并购来逃避税收负担的“惯犯”。根据财政部的新规定,所有企业贷款都应重新审查和分类。一位著名的税法律师表示,财政部新规定实施后,美国公司的财务部门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