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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街日报》3月22日报道称,鉴于一些成员国的竞争法执法环境越来越宽松,非法企业往往逃脱惩罚,欧盟委员会计划修改竞争法,以确保成员国的竞争法执法机构有足够的权力和资源开展执法工作,确保市场公平高效运行。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周三表示,该立法草案旨在创建一个“共同的竞争法执法领域”,以确保欧盟成员国的竞争法执法机构拥有必要且有限的资金、人力和其他执法能力,例如从数字设备(如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收集证据的能力。此外,欧盟委员会还表示,该草案将确保成员国的执法机构有权对违反欧盟竞争法的行为处以威慑性罚款。此外,草案还研究了防止企业通过重组逃避罚款的相关规定。欧盟委员会竞争事务专员Margrethevestager说,成员国的竞争法执行机构将与欧盟委员会竞争理事会“携手合作”,确保市场的健康运行。她说,欧盟委员会希望所有成员国的竞争法执行机构能够完全独立地作出决定,并有执法能力制止和惩罚非法活动。当欧盟委员会在2015年宣布计划修订竞争法时,奥地利、德国、芬兰、爱沙尼亚、法国、爱尔兰、瑞典和斯洛伐克的国家竞争法执法机构因无法收集数字证据而遭受损失,而比利时、保加利亚、捷克共和国和斯洛文尼亚的竞争法存在漏洞,使得非法企业很容易逃脱罚款。维斯塔格此前指出,拉脱维亚、波兰和捷克共和国的竞争法只授权监管机构在非常有限的时间内对公司处以罚款,从而减少了公司应支付的罚款总额。欧洲委员会提出的草案也将在欧洲议会和欧盟成员国理事会一级进行讨论,在实施之前将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