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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许多归国人员选择回国创业,取得科研成果。高端归国人员的涌入,在创业和创新领域取得了越来越多的成就。《经济参考》的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是一些初创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然而,由于保护不足和市场机制不完善,知识产权的价值难以充分实现,制约了企业的创新能力。许多海外风险投资者认为,国内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资产,尚未被“激活”
知识产权保护不足
受访的海归普遍反映,与国外相比,回国创业的海归往往面临突出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当一些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纠纷被提交到法庭时,对侵权的惩罚不够严厉,甚至法官都有“技术是否值得”的问题。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胡志宇和中信集团从事纳米技术研究的李瑞耀表示:“支持海归创业不能只是锦上添花。关键是提供及时的帮助,这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非常突出。"
“让侵权者受苦并付出代价”已经成为高新技术领域海外归国企业家的心声。他们认为,中国迫切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打击侵权行为,逐步让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深入人心。
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中,仍然存在以罚代刑的现象,难以形成威慑力量。
2015年,江苏省检察院牵头制定了全国56个行政执法机关案件移送标准。2016年底,全省建立了统一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对接”信息共享平台,但实际实施情况不容乐观。仍有一些行政执法机关无法及时、全面地报告和提交相关信息材料。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中的信息不对称导致检察机关对案件来源缺乏监督。
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行政执法人员事先必须有很强的刑事证据意识,但许多行政执法人员在收集和固定证据时不能满足刑事证据的要求。即使案件的线索被转移,证据也不能被编造出来,而且往往不能被带进案件中,从而不能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余德超认为,知识产权保护不足制约了企业的创新能力。
他说:“中国90%以上的制药公司生产仿制药。为什么不创新呢,因为创新既昂贵又有风险。业界常说创新产业化的过程是从1到10到100,这意味着科学发展本身需要1元。完成整个试验可能要花费10元,最终的工业化过程是100元。因此,整个链条需要111元才能完成,但直接模仿可能要花费10元。如果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创新的成本就会增加,没有人敢创新。”
产权市场化机制有待完善
知识产权界多年来一直呼吁防止知识产权成为一纸空文,真正实现知识资本的价值。然而,中国仍然没有有效的知识产权市场机制。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资产尚未被“激活”,这限制了许多高科技初创企业的发展。
2015年3月和10月,全球500强企业信达生物和礼来制药公司两次达成产品开发战略合作,获得首付和33亿美元的潜在里程碑付款。这是中国人第一次在国外发明生物医药,并以国际价格出售。这是迄今为止中国生物医药领域最大的国际合作。
最重要的是,在过去,中国制药公司通常需要投资10年或更长时间才能获得回报,直到新药上市。然而,信达生物凭借其全球自主知识产权,实现了利用海外资金为企业研发阶段提供支持的商业模式,从而证明了知识产权对企业的重要性。
归国企业家反映,尽管理论上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可以作为无形资产用作贷款的抵押品,但在实践中,这些无形资产往往不被承认,最终也不能用作抵押品。
受访者反映,知识产权在市场化过程中没有得到应有的认可,也缺乏评估其价值的服务和交易平台,因此企业注册时很难得到实质性认可。尽管一些归国企业家拥有技术专利和科研成果,但在创业初期,他们很难获得注册、贷款和融资等方面的支持,因此很难在第一公里创业。
专家认为,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差距并不体现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本身,而是体现在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经验上。这种经验的积累自然离不开知识产权市场化公共政策体系提供的制度支持、援助和保护。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郑有德认为,获得创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困难在于:一是难以评估知识产权的价值。由于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虽然我国目前已经制定了知识产权评估的总体标准,但其可操作性较差,专利技术、商标、版权等各种类型的知识产权没有单独的评估操作规则,特征差异显著,也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这使得商标专有权、专利权和版权的价值难以准确评估。然而,价值评估过程决定了要质押的专利是否可以在银行质押以获得贷款以及银行对企业的贷款金额。
以专利权为例,专利权的特性使其价值难以评估。一方面,专利产品通常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评价值,这使得专利的价值不确定。另一方面,很难保持专利产品的价值,因为专利产品的价值反映在未来的收入中,而未来的收入又受到市场等外部环境的影响。
第二,知识产权质押难以实现。一旦知识产权质押存在风险,企业就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如何实现产权处置也是一个难题,因为知识产权不同于房地产和其他可以快速转移和实现的质押,特别是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交易市场狭窄的情况下,流通范围和交易对象都非常有限。企业一旦出现经营困难,无力偿还债务,银行无法通过拍卖、租赁、转让等方式及时收回资金。就像有形资产抵押贷款一样。如果企业的专利被质押贷款逾期,质押专利能否实现之前评估的价值仍有许多不确定因素。
第三,专利质押贷款成本高、额度低。专利质押贷款的利率通常高于央行设定的基准利率。例如,中国工商银行在2006年首次发放了200万元的专利质押贷款,贷款利率比央行设定的基准利率高出20%。在申请贷款过程中,企业还需承担专利价值评估费用、律师费等费用。这些综合成本占贷款总额的10%以上,对企业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负担。信用额度与评估值之比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积极性。
建立知识产权风险补偿机制
业内人士认为,知识已经取代了工业资本和金融资本,成为含金量最高的资本。知识产权只有通过质押、融资担保、债券、保险、信托、证券化、股权等形式才能完成从法定权利向知识资本的转化。
初创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途径有四种:一是以单项或多项专利进行单独质押;二是抵押有形资产,以专利权的质量扩大贷款额度。第三是以专利权的质量为主,以有形资产抵押或法定代表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为辅;四是以上述方式向担保机构质押,以担保方式获得银行贷款。
郑有德认为,海归创业、高科技、成长的中小民营企业,由于固定资产相对较小,无形资产相对较高,很难通过上述第一、第二种方式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
为此,一些企业建议在国家层面建立和完善统一的知识产权登记、查询、信息披露、评估、质量物流转移等系统,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平台。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支持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机构发展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增加知识产权保险品种,扩大知识产权保险试点范围,加快培育和规范知识产权保险市场。促进科技成果的权利归属和分红激励。
同时,完善知识产权产业化政策措施,通过自主实施、转让、许可、联盟等方式推进知识产权产业化。针对产业集聚区、产业和企业,实施专利试点项目,形成一批关键技术领域的专利组合,建设专利储备,支持产业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力。为了有效吸引和整合各种创新要素和生产要素,我们应该以市场对技术的需求为导向,以知识产权为载体,培育专门从事知识产权孵化和运营的企业。
郑有德建议,“科学研究院”可以共同建立一个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完善中国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政府可以设立海归创业风险基金,建立知识产权风险补偿机制,推出以“政府、银行、保险”为主要模式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保险。政府部门将通过对风险基金的财政投资,向企业提供全部或部分保费补贴和贷款贴息。保险公司将以更强的财务实力和信用评级作为企业贷款的担保。通过政府、银行和保险公司三方合作,海归企业融资难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