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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乐视最近公布的2017年第一季度数据,创始人贾跃亭持有的乐视股份约有90%已被质押,乐视实际控制的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持有的乐视股份也已全部被质押。

这不是巧合。古蒂科技、龙管理、广东明珠等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比例也过高。根据招商局证券战略研究所的统计,截至4月底,按当前价格计算,当前未偿股权质押的总市值为4.54万亿元。

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是指股东以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担保向债权人融资的行为。在实践中,股权质押的出质人一般包括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股权质押不仅有利于大股东获得资金和增加对公司的控制权,也有助于大股东转移风险和保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在股权质押期间,当股权价值上升时,大股东可以选择偿还欠款和赎回股权获利。当股权价值下降时,大股东可以选择放弃还款,将股权转让给出质人,以免损害自身利益。

防范股权质押的高杠杆风险

从表面上看,股权质押是上市公司的私事。只要不触及安全线和仓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改变公司股权结构,股权质押股东就有充分的操作自由。然而,在市场实际运行中,由于上市公司大股东的特殊地位,股权质押可能会放大上市公司违规风险,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甚至上市公司被“有偿空”,从而影响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现金分红等方面。在更宏观的层面上,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推动资产上市发展新业务,将获得的股票抵押融资,并将新业务注入上市公司。获得的股票可以再次质押融资。这种“杠杆”循环几乎可以完全“支付空”。一旦市场形势回落,股权质押触及预警收盘线,杠杆断裂,将对相关金融机构和投资者产生连锁反应,给整个市场带来巨大的流动性风险。

防范股权质押的高杠杆风险

不仅如此,对于许多民营上市公司来说,上市公司实施市值管理更加方便,因为实际控制人、公司高管和董事是重叠的。当股价暴跌时,为了避免质押股票被强制清算,相关股东和上市公司可能会通过选择性信息披露和与市场机构的共同努力,非法操纵股价。

规范股权质押,必须从质押资金的使用入手,严格控制股权质押资金的投资和使用,充分披露资金流向,跟踪评估资本收益和投资回报。例如,当大股东发生并购等涉及股权转让的经济行为时,应限制大股东在一段时间内将收购的股权作为抵押品,以防止“第二轮资金”的发生。二是进一步完善股权质押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质押率高、股价接近预警价格的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加强对大股东股权质押资金使用的监管。第三,充分发挥渗透监管、合作监管和功能监管的优势,全面调查可能涉及股权质押的证券、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详细评估去杠杆化过程中中国产品的风险利差、流动性利差和市场波动水平,防范各种可能的金融风险点。

来源:联合新闻网

标题:防范股权质押的高杠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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