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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5月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同年8月8日的十一中全会的召开是“文化大革命”全面启动的标志。 两次会议先后通过了《五一六通知》和《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对党中央领导机构进行了错误改组,将“左”倾的错误方针席卷全国。 随后的红卫兵运动通过全国性的大串联,煽动了全国性各行业的“造反”风潮,各级领导纷纷被批评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权力派”。

““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中国体育(1966——1976)”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体育系统内的领导干部也难逃冲击和格斗的命运。 从1966年7月开始,各省、地、市级体委停止正常工作。 1967年3月,“军宣队”(中国人民解放军毛泽东思想推进队)进入各级体委,随后在1968年,“革命委员会”控制了各地体育系统,成为临时权力机构。 由于领导干部被斗争,不能进行正常的组织工作,体育系统陷入了瘫痪状态。 当时,体育事业的从事因“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服务而受到批评,人们不可避免。 而且,在扭曲的政治大环境下,体育被认为是“资产阶级快乐思想和行为”,竞技运动被认为是“锦标赛主义”,人们只能以不参与的姿态避免麻烦。 职业选手都停止了正常的训练,大众体育几乎消失了。 1967年以后,新中国成立以来明确的整套竞技体育管理制度被取消,整个训练和竞争体系完全崩溃,国家队和各省、市、自治区的运动队经常被解散。 据统计,当时仅足球队就有47人解散,1124名足球运动员和115名教练离开球场。 没有解散的职业队也被中止了正常的训练,选手的首要精力被用于批评,组织管理和教练指导不足,加上没有参加国际和国内比赛的集会,选手水平急剧下降。 从1967年初到1969年的两年多时间里,竞技体育比赛在中国几乎灭绝。

““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中国体育(1966——1976)”

1969年6月9日,时任国家体委主任贺龙同志因遭受各种迫害致死,这一时期,各级体育领导干部、教练员、运动员尤其是国外归来的运动员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冲击,有的遭到了揪斗批判,有的被勒令反复检查交代“罪行”。1968年,著名的乒坛三杰傅其芳、姜永宁、容国团因不堪迫害相继含冤去世;9次打破世界纪录的举重运动员陈镜开被分配到工厂当工人;黑龙江体委系统近1/3的干部和教练员被隔离审查,有的被迫害致死,有的被投入监狱,竞技体育系统全面崩溃。

来源:联合新闻网

标题:““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中国体育(1966——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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