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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记者张楠20多天前,一名香港退役艇女将陈学殷告上法庭被告。 因为她涉嫌用性爱录像勒索72岁的富商300万港币。 昨天,香港地方法院以陈学殷的罪名成立,27岁的已婚母亲博得包括法官在内的广泛同情,法官认为她是个“好女孩”,但富商供述说“双方只是雇佣关系”,因此被法官骂为“老色鬼”。
法庭上的陈学殷(资料图)
陈学殷在2005年认识了“喜欢她”的富商x,之后x对清秀高大的陈学殷展开了追求。 陈学殷被x抛弃后,向72岁的x威胁300万,威胁要公开两人的性视频,并被警察逮捕。
法庭上,富商x承认自己欠陈学殷超过15万元,但陈学殷表示不在30万元以上。 法官陈仲衡对陈学殷的评价是:“她品行良好,没有留下任何案件,是个好女孩,但提供的证词太不可靠了。 她说自己只给对方定价,绝不打算胁迫,自己手里没有什么短片,户口号的第一个数字也写漏了。 我认为这是被告被愤怒所驱使混乱的结果,但绝不是故意遗漏的。 她揭示了她以前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 我发现她确实想勒索。 ”。
富商x向警方作证时承认与陈学殷开过三次房,但他否认自己主动追求陈学殷。 “双方只是单纯的雇佣关系,陈学殷工作不顺利,自己解雇了她,为什么要给她钱,再和她见面呢? ”。 法官陈仲衡怒不可遏地骂x“老色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