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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德国内政部发言人表示,德国和西班牙已经达成协议,将一些抵达德国的难民送回他们最初登记的国家西班牙。
这位发言人还表示,该协议是由德国和西班牙内政部周一签署的,西班牙没有要求德国返还任何款项。该协议还意味着,从西班牙抵达德国的难民应在抵达德国边境后48小时内被遣送回国。双边协议将于8月11日星期六生效。
德国内政部长霍斯特·塞霍弗表示,他也希望与其他欧洲国家达成类似的协议,并声称他正在与希腊和意大利谈判类似的双边协议。
根据《都柏林协定》,从欧盟以外抵达欧洲的移民应该进行登记,他们的申请应该在他们最初进入的国家得到处理。
(编辑:泽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