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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柏林7月9日电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关于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的联合声明

“成为建设更美好世界的负责任的合作伙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总理安格拉·默克尔的主持下,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于2018年7月9日在柏林友好举行。

此次磋商凸显了中德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的高度和广度。双方对2016年6月举行的上一轮政府磋商以来中德关系的发展表示欢迎,并特别指出2014年发布的《中德合作行动计划:共建创新》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双方承诺在考虑现有机制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和更新《行动纲要》,并就下一阶段合作达成以下重要共识: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第一,共同加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和国际秩序

1.双方积极评价高层交往在双边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同意继续本着默克尔总理2018年5月访华期间与中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精神,拓展双边关系。因此,双方决定在中德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框架下,继续加强高层交往,深化各层次交流。双方重申,政府磋商机制对促进双边合作更为重要。作为政府磋商的协调单位,两国外交部应定期审查和推动政府磋商结果的落实。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2.中国和德国致力于将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放在首位,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承认双方都是缔约国的国际人权文书以及《千年宣言》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双方强调,根据《联合国宪章》,所有国家都有责任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发展,尊重、保护和促进所有人享有的人权和基本自由。中德承诺全力支持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这是各方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人权领域建设性交流的重要平台。双方重视通过合作促进人权发展。中德双边人权对话将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继续进行。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3.中德承认,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符合双方的长期共同利益,它的存在取决于为整个以规则为基础的秩序体系做出努力的行为者。双方重申充分尊重普遍有效的国际法。双方致力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并承认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双方坚持各自的国际法对话机制,不仅包括政府国际法顾问的定期对话,还包括针对年轻外交官的相关交流和研讨会。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4.中方赞同欧盟在促进地区和世界和平、实现正常化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尊重欧洲一体化进程和欧盟的力量。双方一致认为,一年一度的中欧领导人会议具有重要作用。双方承诺继续实施《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深化中欧互利共赢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包括和平、增长、改革和文明四大伙伴关系。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5.中国和展望未来组织重申愿意本着互利的精神深化德国的合作。作为战略伙伴,双方承诺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欧会议、世界贸易组织等双边和多边领域开展密切协调,共同成功应对当前和未来国际和平与安全、全球经济稳定、更有效的多边体系、更公正的全球秩序和可持续发展面临的挑战。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6.双方同意继续加强在国际事务中的合作,依靠中德外长级外交与安全战略对话、联合国大会期间的会议、副外长级政治磋商以及两国外交部其他专业领域的磋商机制。中德两国的外国机构也将扩大交流,定期举行讨论,研究哪些领域可以开展有意义、有针对性的合作。这也包括能够刺激和保持我们两国长期利益的外国文化政策。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7.中国欢迎德国当选2019-2020年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双方强调,愿意在联合国安理会这个负责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机构中,共同开展前瞻性的预防冲突和持久解决冲突的工作。

8.双方特别重视“妇女参与预防冲突与和平工作”的议题。

9.双方愿意在ASEM框架下加强三大支柱之间的协调与合作,鼓励ASEM公开支持多边主义和开放的世界经济,推动在经贸领域和亚欧互联互通方面取得更加务实的成果。

10.双方重申致力于解决叙利亚冲突等国际危机和冲突,支持“阿富汗主导、阿富汗自主”的阿富汗和平与和解进程。在这两个问题上,两国外交部将加强定期交换意见。

11.中德支持通过各种努力政治解决朝鲜半岛问题。今年以来,朝鲜半岛局势明显缓和。双方赞赏朝鲜和美国领导人在新加坡会晤期间达成的相关义务,并要求有关各方全面彻底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12.中德高度重视加强全球核不扩散和军控努力,支持《化学武器公约》和《生物武器公约》。双方特别致力于在伊朗核问题上保持全面协议。

13.中国和德国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双方都尊重基于国际法的海洋秩序。德国欢迎中国和东盟国家之间旨在达成一项有效的南海行为准则的谈判。呼吁所有各方进行对话,和平解决争端,避免可能导致紧张局势的行为。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14.气候和环境对安全和稳定有影响。双方支持《巴黎协定》设定的目标,并承诺采取更积极的措施保护气候。双方都愿意推动保护环境和自然的努力,并寻求在这方面加强沟通与合作。

15.双方强调,愿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精神,照顾彼此的重大利益,增进相互了解,增进政治互信,确保两国关系长期稳定发展。德国重申坚持一个中国政策,尊重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16.双方强调,愿意继续推动中德关于法治国家的高层对话。根据这一对话,双方将于2018年(在德国)和2019年(在中国)举行年度部长级法律研讨会,讨论共同关心的问题。双方还将商定一项工作计划,即《中德法律交流与合作协议实施方案(2019-2021)》,以确保2018年后中德法律合作的继续。鉴于在世界上经营的公司、国际合同和个人接触越来越多,双方认为,以1965年《海牙送达公约》和1970年《海牙证据收集公约》为基础的双边民商事司法协助意义重大,两国专家经验交流将有助于加强合作。双方支持继续就工业产权保护进行专业的跨部门对话。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17.双方强调,愿意在国际危机预防和应对方面加强合作,包括交流处理涉及海外公民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的经验。流行病预防和控制是一项全球性任务,只能在多边框架下完成。

18.双方认识到包括政党基金会在内的非政府组织对双边关系发展的重要贡献。双方还将为非政府组织开展有益于双边关系的合法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双方将为此继续密切交流。

第二,自由贸易和开放市场是中德经济关系的引擎

19.中德经济合作是我们整体关系的核心支柱。德国赞赏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并热切期待中国尽快落实宣布的进一步开放措施。双方一致认为,开放市场、自由贸易和公平市场准入是两国经贸关系的基础和动力。目标应该是中德企业在对方国家享有开放、非歧视性的良好投资和市场条件。两国欢迎双向投资,并为此提供透明和非歧视性的规则。双方同意本着开放经济的精神,在互利和非歧视的基础上促进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和便利化。双方致力于通过世界贸易组织现有机制解决贸易争端,反对一切形式的保护主义,共同推动中德经贸关系长期、深入、稳定发展。德国将是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主办国。双方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不强迫外国企业转让技术。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20.怀着崇高的目标签署《中欧投资协定》意义重大。双方支持谈判尽快取得进展,并尽快达成高级别谈判结果。

21.在促进经济和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方面,双方愿意进一步密切合作,特别是在20国集团和联合国框架内,包括推动实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双方鼓励二十国集团在国际经济治理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双方还将致力于加强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框架内的合作,支持按照既定时间表继续改革基金组织的份额和治理结构。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22.中国和德国通过负责任的政策为全球经济和金融关系的稳定做出了贡献。两国都希望在财政和金融领域有更多的合作。双方对第一轮中德高层金融对话的实施情况表示满意,并期待于2018年下半年在中国举行第二轮高层金融对话。双方将继续通过双边工作访问加强财政政策合作。德国欢迎中国努力开放其金融市场,并认为有机会加强合作。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23.中国欢迎德国市场参与者在中国发行人民币债券(熊猫债券)。中国支持法兰克福金融中心和人民币离岸发展。

24.双方愿意加强以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为核心的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系,并同意其核心前提是遵守现有的世贸组织规则和履行所有承诺。该制度基于透明、不歧视、开放和包容的精神。双方欢迎为实现世界贸易组织现代化、促进公平竞争条件和尽快填补争端解决机制上诉机构成员空缺所做的建设性努力。双方同意履行通知义务,以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方式引入贸易救济措施,并愿意进一步讨论这一问题。双方承诺遵守并参与继续发展世界贸易组织补贴规则的讨论。双方愿意加强市场经济,支持为各类企业创造非歧视性竞争条件。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25.中德两国特别重视外国企业非歧视性参与中国公开招标对促进双边经济关系的重要意义。为了落实中国宣布的加快加入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定》的决定,中国政府正在进一步全面完善其投标,并将尽快提交世贸组织。与此同时,我们将继续积极与包括欧盟在内的参与方进行谈判,争取早日达成谈判结果。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26.双方一致认为,钢铁产能过剩是一个全球性挑战,需要共同应对。双方同意在全球钢铁产能过剩论坛上加强合作,主张落实2016年20国集团杭州峰会、2017年汉堡峰会及2017年相关部长级会议达成的政策建议。为了促进全球出口市场的公平竞争,中国和德国还在为出口信贷国际工作组开展更密切的合作,旨在尽快制定一套新的考虑到所有参与者国情的出口信贷国际指导原则。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27.双方应保护企业的独立决策,将其作为经营活动的核心基础。

28.双方愿在质量基础设施专业政策对话框架下,特别是在中德产品安全工作组框架下深化合作,加强和深化中德在产品安全、市场监管、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等领域的合作。双方同意执行两国政府多年来签署的计量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在中德经济联合委员会框架下加强中德标准化合作委员会在标准化领域的合作。为促进产业政策合作,双方一致认为,加强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合作和采用国际标准和法规是关键因素。双方同意在标准化领域实施采用国际标准的政策,给予双方企业平等参与标准化进程的机会,促进双方对标准化进程的相互认可。双方一致认为,认证和相互承认在促进双边贸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29.双方欢迎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德国经济和能源部、德国交通和数字基础设施部签署《自动化网络驱动领域合作联合意向声明》。《联合意向声明》下的合作基于非歧视性市场准入、透明度、可靠性、平等待遇和互惠原则。合作的目标是增进对中德自动网络驱动发展的相互了解和信息交流;促进中德在驾驶领域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强调双方承诺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和有利的市场条件。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30.双方欢迎2016年商定的协商,协商由德国联邦内政部和中国公安部于2018年5月牵头进行。双方一致认为,双边网络安全磋商是讨论网络犯罪和网络安全合作的核心平台。同时,双方可以利用这一磋商机制,就网络立法对经济领域的影响交换意见,特别是讨论网络给数据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和侵犯商业秘密带来的风险和挑战。鉴于数据存储、数据使用和数据保护在未来工业核心领域的重要作用,双方将在制定和实施各自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时,为企业机密数据保护和数据安全跨境传输提供保障。双方主管部门将直接沟通案件。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31.双方同意,企业的第三方市场合作应在企业自主决策、透明的投标机制、遵守东道国法律和公认的劳动、社会和环境标准、照顾第三方国家意愿的基础上进行。此外,应特别注意考虑伙伴国家的债务可持续性,包括在互联领域。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32.双方欢迎在就业和社会政策领域加强双边和多边合作,并致力于落实在二十国集团和国际劳工组织框架内共同做出的决定。在此背景下,双方愿意就劳动世界的未来、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有效的劳动保护、体面的工作、适当的工资、社会对话等问题交换意见,并致力于建立一个可持续的国际供应链。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33.双方欢迎中国和欧盟在互联互通领域合作建设亚欧运输走廊。在中欧互联互通平台的基础上,双方将寻求“一带一路”倡议与欧洲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并探索推动德国企业更好地参与亚欧运输走廊建设的途径。双方赞赏近年来中欧列车的扩大和效率提高,鼓励在多边框架下亚欧运输走廊的技术和法律协调,实现更大发展。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34.双方愿继续在AIIB框架下加强协调与合作,与其他成员共同努力,更好地发挥AIIB作为基础设施融资多边平台的作用。

35.双方承诺本着自由贸易和开放市场的精神,促进农业贸易的蓬勃发展。在此背景下,双方密切关注动物健康,特别是应对非洲猪瘟,并愿意加强这方面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36.双方在第九届中德经济技术合作论坛框架内讨论了经济竞争力的基础,并愿意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合作。

37.双方继续加强在税收领域的合作,并采取措施打击跨境逃税行为。双方支持二十国集团关于提高税收透明度和自动信息交换的承诺,同意在落实二十国集团/经合组织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方面加强沟通与合作,并以各种方式帮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低收入国家建设税收能力。双方还将继续努力提高税收的确定性,并与经合组织合作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挑战。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38.双方将加强中德反垄断务实合作,共同应对跨国垄断行为,为包括双方企业在内的两国经营者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双边乃至国际经贸关系健康发展。双方将继续在“加强沟通”中,包括在二十国集团框架内,就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法律法规和工作交换信息。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第三,共同努力进行科学研究和创新

39.双方认为,中德两国有许多共同的平台,科研创新合作是两国合作的重要支柱,尤其有助于应对全球性挑战。双方欢迎两国科学家在前沿和基础研究领域的合作。双方对两国政府签署《科技合作协定》40年来在各种合作项目上取得的成就表示满意。双方认为,大学、科研机构、科研促进中心和中介组织之间的合作具有特殊的作用,应该得到保护和促进。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40.中德双方将继续就创新研究、创新政策、创新促进和框架条件进行对话,特别是在中德创新平台框架下。双方高兴地看到历届中德创新大会取得的积极成果,以及2017年首届中德青年创新创业合作周的成功举办。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41.在中国科技部和德国联邦教育和研究部在智能制造(工业4.0)和智能服务领域的双边科技合作中,有必要根据新的联合资助政策商定下一个优先领域。

42.在清洁水研究领域,双方应将未来合作的关键议题和内容纳入现有双边会议机制。

43.中德海洋研究活动应在《中德海洋和极地科学研究合作框架计划》(2013-2020年)下继续进行,并通过进一步联合招标双边项目得到加强。双方鼓励两国科研人员加强交流,支持两国科研机构参与海洋和极地研究领域的国际合作项目。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44.双方欢迎中德生物经济研究项目日益增多,应进一步推动两国研究团队在这一领域的合作。双方欢迎“2+2”模式,共同推广医用生物材料,筹备中德轻便型运输技术领域的R&D项目。

第四,共同努力塑造可持续的未来

45.双方强调在生态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领域开展国际合作的重要性,并将进一步深化相关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相关目标,推进绿色发展。

46.双方赞赏在中德能源伙伴关系框架下的良好密切合作,该框架侧重于能源转换、提高能源效率以及扩大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和整合。双方致力于加强在节能和能效领域的合作,加强能效政策、法规、标准、信息和技术交流,共同推进城市节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诊断、能效网络群等节能示范项目,推动双方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行业组织务实合作。双方在二十国集团等多边机制下加强能效合作,共同推动二十国集团能效领导计划的实施。双方欢迎二十国集团关于资源效率的对话,并愿意进一步努力在国内和国际层面促进自然资源的高效和节约利用。双方同意加强可再生能源利用领域的合作,包括可再生能源、电力、供热和交通等关键技术和应用领域的合作。共同努力促进全球能源变化。双方愿意加强在能源设备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特别是在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储能、燃气轮机、先进电网、氢能等技术设备领域。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47.双方本着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的原则,努力以雄心勃勃、平衡、全面和有效的方式执行《巴黎协定》,并愿意共同努力,在卡托维兹举行的第二十四次缔约方会议上通过执行《巴黎协定》的详细规则。双方强调缔约国之间建立信任的强有力规则的重要性。两国欢迎塔拉诺亚对话,将其作为交换气候变化目标的政治平台。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48.双方支持阿根廷担任二十国集团主席国,希望进一步加强二十国集团内部的合作,并在二十国集团布宜诺斯艾利斯峰会上发出积极信号,推动全球气候合作,落实巴黎协议。双方致力于落实20国集团杭州峰会和汉堡峰会的决定以及《20国集团气候和能源促进增长汉堡行动计划》。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49.双方将通过中德气候变化工作组、彼得堡气候对话、气候行动部长级会议等双边和多边渠道,就国际气候变化进程进行深入交流,推动实现宏伟的气候保护目标。双方将继续在中德气候变化工作组机制框架下,就落实国家自主贡献、制定低碳发展战略、巴黎协议下的气候基金等问题加强沟通。双方还将在气候研究方面寻求更深入的合作。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50.德国政府欢迎中国政府于2017年12月19日正式启动的国家碳排放交易体系,以及中国政府宣布的国家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计划(发电行业)。双方一致认为,市场机制对于经济高效地实现《巴黎协定》的目标至关重要。双方同意至少在2019年前继续通过中国排放交易体系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合作。下一步合作将侧重于地方一级的排放交易立法和能力建设。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51.第六届中德环境论坛将于2019年举行。双方着重在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框架下,加强在水土保护、生物多样性、空空气污染控制和环境标志等领域的合作。第十五届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将于2020年在中国举行。双方将在现有合作的基础上加强对话与合作,并与其他各方共同努力,推动会议取得成功。双方鼓励企业积极落实环境管理体系,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寻求在“环境管理体系”上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促进更广泛的环境标志相互认可。双方将进一步促进两国在野生动物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52.双方重申将在环境和气候友好型旅游以及交通数字化领域加强合作。我们应继续推动绿色物流、航运业环保、替代能源技术、电动汽车以及运输和燃料战略方面的交流。双方一致认为,2018年5月14日在北京举行的第七届中德绿色物流大会为双方在该领域的合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国际民航组织和国际海事组织等国际组织中,双方将继续就航空/海运领域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进行沟通,并从2020年起继续努力有效实施和监测全球船用燃料油含硫量限值。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53.双方赞赏在中德城市化伙伴关系框架内开展的良好而密切的可持续城市发展合作。双方欢迎2019年在中国首次举办中德城市化论坛。论坛的主要议题包括城市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适应性和弹性城市、可持续城市交通、城市更新和绿色基础设施。双方愿就城市群、都市区规划建设等城市化问题开展政策交流,支持中德城市深化交流与合作。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54.中德两国高度重视在全球可持续发展问题上的合作,并将在中德发展合作联合委员会和中德可持续发展中心的框架内加强和促进相关合作。除了交流经验和相互学习之外,双方还就发展合作政策问题进行交流,并努力通过联合项目协助第三国实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与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在促进贷款领域的成功合作应本着互利的精神继续下去,并更多地关注环境和气候领域。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55.考虑到需要保护海洋免受进一步污染,特别是塑料废物污染,中国和德国强调,应执行20国集团《海洋垃圾行动计划》的相关决定,并以积极的方式解决海洋垃圾问题。双方特别强调,有效的陆上废物回收系统和资源效率、产品责任和负责任的消费行为发挥着关键作用,并承认各自的责任。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56.中国和德国在卫生领域的关系是多样的,并得到广泛认可。我们愿意在以健康老龄化为重点的新健康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继续扩大成功的合作。人口结构的变化对未来医疗体系的组织、供给和结构以及医生和卫生专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染病与非传染病、预防与康复、医院管理与质量管理、急诊医学、数字医学、健康与安全、中医药占据重要地位。两国渴望分享应对这些挑战的战略和方法。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57.抗生素耐药性的全球蔓延和相关疗效的丧失是任何国家都无法单独解决的紧迫问题。为此,双方承诺在国内和国际层面对人类、食用动物(包括水产养殖)和植物适当和可控地使用抗生素。双方同意停止在食用动植物中使用促生长抗生素,并同意这一目标可以逐步实现。为了预防传染病,双方都更加注重预防和卫生措施。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58.高效、创新和可持续的农业、林业和渔业经济是全球粮食安全和建设繁荣宜居农村的关键。双方致力于通过中德农业中心等双边平台和粮农组织等多边机制实现这些共同目标。双方都愿意加强粮农组织,这是一个在农业和食品方面有专长的全球性组织。双方将进一步发挥中德农业中心作为推动政策对话、企业交流和科研合作核心平台的作用,深化两国在农业领域的合作。双方欢迎签署中德青年农业实用人才交流联合意向声明。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59.中德继续在可持续森林管理领域开展密切合作。双方积极评价中德林业工作组,将继续落实在林业领域签署的协议,在中德林业政策对话框架下加强政策对话和信息共享,重点关注森林多功能和可持续管理、林业和木材政策发展、合法木材贸易等问题。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5.加强国内和世界安全的合作

60.双方同意今年在柏林举行新一轮中德高层安全对话,以深化两国在安全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在高级别安全对话框架下,可以报告2018年5月举行的首届中德网络安全对话的结果。

61.在第一次副部长级网络安全磋商中,双方就网络犯罪形势、网络犯罪与安全领域的相关立法、打击网络犯罪、网络恐怖主义、网络儿童色情、网络欺诈以及第30条提及的问题交换了意见,并同意在该机制框架下共同推动两国执法机构在网络安全领域的合作。双方愿意根据各自法律确定打击网络犯罪的合作领域,防范恶意网络活动,推动建设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双方还将努力推动在联合国框架内制定一项普遍接受的负责任国家行为守则。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62.双方都意识到当前和未来的难民和移民流动带来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双方承认的目标是消除外逃的根源,防止和打击非法移民。双方将讨论在另一个国家非法拘留人员的问题,并寻求适当的解决办法。双方欢迎在中欧人员交流和移民对话框架内加强中欧合作。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63.双方致力于落实20国集团汉堡峰会关于打击恐怖主义的决定,并将继续利用现有的各级警务对话与合作机制。加强反恐合作、打击跨境犯罪、分享警务信息和个案司法协助。双方同意联合国安理会列出的恐怖组织名单,如东伊拉克运动。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64.在军事合作领域,双方愿通过高层交流与对话增进信任,保持接触,在联合国授权框架下,通过联合开展医疗服务、人员培训、专业交流和维和合作,进一步加深互信。

六.人文与教育合作

65.双方欢迎中国教育部和德国联邦教学研究部签署关于加强大学和职业教育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66.双方认识到职业教育和培训的重要性,愿意在数字化给劳动世界带来新变化的背景下,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和培训在“加强创新”和“保障专业人才”领域的合作,并将就此举办中德研讨会。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67.双方欢迎北京大学和柏林自由大学签署在中国共同建设美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级研究中心的意向声明,并将建设性地配合其发展。

68.中德两国认为,通过国际交流项目框架内的国际语言和文化交流,年轻人可以获得劳动力市场所需的宝贵经验和技能。双方将深化青年政策合作和相关跨文化学习,促进中德青年交流。有鉴于此,双方通过联合意向声明,制定了经济、科研、教育和文化领域的中德实习生交流计划。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69.双方对2018年5月举行的第七届中德媒体对话成功交流媒体政策问题表示赞赏,并愿意继续这一机制。

70.双方赞赏中德对话论坛作为民间平台为深化双边合作所做的贡献,愿继续发挥和加强其积极作用。

71.“充分了解”与中国在保护大熊猫方面的合作意义重大。我们愿充分发挥大熊猫“萌萌”和“娇青”作为中德友谊使者的作用,进一步推动两国在包括大熊猫在内的野生动物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磋商期间,在两国总理的见证下,双方签署了10项政府间合作协议(见附件)和一系列商业合同。

附加

两国总理签署的政府间协议清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和农村事务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粮食和农业部关于青年农业实用人才交流项目的联合意向声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教育研究部关于深化两国大学和职业教育合作的联合意向声明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教育研究部关于智能制造科技创新合作的联合意向声明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教育研究部关于深化气候变化研究合作的联合意向声明

V.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外交部危机应对中心合作的联合意向声明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外交部关于青年实习交流项目的联合意向声明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交通和数字基础设施部关于在自动联网驾驶领域合作的联合意向声明。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与健康委员会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卫生部2018-2020年合作框架计划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经济合作与发展部关于气候与环境领域金融合作的联合意向声明

X.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经济合作与发展部关于促进法律合作的联合意向声明


编者:朱

来源:联合新闻网

标题: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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