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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电信网络欺诈司法大数据的专题报告。本报告基于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所在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平台上收集的司法审判信息资源,以2016年至2017年审结的一审刑事案件为数据范围。
数据显示,从2016年到2017年,全国电信网络欺诈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2017年,全国电信网络欺诈一审案件数量比2016年增加了70.34%。
就欺诈手段而言,电信欺诈占电信网络欺诈案件的比例有所下降,但仍是主要的欺诈手段。从2016年到2017年,电信网络欺诈案件中排名前五的欺诈手段是电话、短信、木马病毒、网络钓鱼网站和QQ,其中电话占一半以上,短信占30%以上。作为一种新兴的欺诈手段,网上欺诈的比例大幅上升,2017年达到60%以上。其中,通过号码变更软件和微信的欺诈案件数量增加了2倍以上,通过木马、钓鱼网站和语音平台的欺诈案件数量增加了100%以上。
允许受害者充值或写账单是电信网络欺诈的典型伎俩,占2017年所有电信网络欺诈案件的11.78%。犯罪分子还通过彩票中奖、发布虚假广告、冒充领导、亲戚、朋友、同事和其他熟人,或者通过诸如公安法律和具有特殊身份的军人等欺骗手段欺骗受害者。
报告还显示,2017年,在所有电信网络欺诈案件中,被告是惯犯或累犯的案件比例有所上升。2016年,一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被告为累犯或累犯的案件比例为6.38%,2017年上升至7.19%。此外,2016年至2017年完成一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被告中,46.96%为初中学历,2017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被告比例有所上升。(记者徐娟)
《人民日报》(第14版,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