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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湾“中央社”9月2日报道,实施安乐死法案12年的比利时选择了逐年增加安乐死的数量,但其背后可能隐藏着未知的道德危机 据报道,随着人们选择自己的意愿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国家同意有条件的开放式安乐死,这样极度痛苦的病人可以有尊严地死去 荷兰是世界上第一个通过安乐死法案的国家,但是实施安乐死有一个很高的前提。这些要求必须基于病人的个人意愿。医生必须出示证明,以确定病人的疼痛无法减轻或忍受。同时,医生和病人也必须达成共识,确定安乐死是唯一的选择。 邻国比利时也效仿荷兰,于2002年通过了安乐死法案,并于2013年2月在国会进一步投票,同意12岁以上的儿童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选择安乐死。 在投票当天,国会画廊也听到了反对者高呼“杀人犯。” 然而,从当时国会86票赞成、44票反对和12票弃权的结果来看,在高度重视个人人权的欧洲国家,人的自由意志优先于可能出现的道德危机 比利时通过的《青少年安乐死法案》对12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选择安乐死有很高的门槛。除了满足成人安乐死的所有规范外,它还要求他们必须是身患绝症的绝症患者。父母同意,他们必须通过书面文件提出申请,并通过医生进行判断,以确保孩子有能力认识并清楚地知道安乐死的概念和实施内容 同时,如有必要,必须提供心理咨询 只是一个不到18岁的孩子,看起来还很幼稚,你真的知道什么是生命,什么是死亡吗?当比利时讨论是否放宽对未成年人的安乐死时,社会上充满了不同的支持和反对声音 尽管该法案已经通过了将近半年,但许多人仍然对该法案持高度质疑态度 反对这一立场的布鲁塞尔大主教曾公开表示,在法律层面,年轻人甚至不能就经济和情感问题做出自己的决定。突然让他们决定自己的生死真是不合理 多达160名比利时儿科医生也发表了一封公开信表示反对,称该法案可能引发道德危机,并质疑未成年人是否有能力做出如此重大的决定。此外,现代医学肯定能减轻病人的身体疼痛 然而,支持者认为,该法案并不同意所有未成年人都可以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只有身患绝症、身体疼痛难以忍受的儿童才会面临这样的选择,他们只需要确保自己有能力认识并清楚地理解“生命走到尽头”的概念。他们没有理由不决定自己的生死,避免生病。 因为通常不仅仅是他们感到宽慰,还有和他们在一起的亲人和朋友,这样他们就不用每天忍着眼泪,看着他们心爱的孩子,生命的活力一天天过去 支持者以荷兰为例。自该法律于2002年生效,12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申请安乐死以来,只有5名儿童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尽管这背后的因素尚未得到研究和调查的证实,但大多数支持者认为,这里绝对有相当多的因素,来自不愿放弃自己血肉的父母的反对 在实施了12年安乐死法案的比利时,选择安乐死的人数也逐年增加。仅去年一年,就增加到1816例,其中70-90岁的人数最多,达到53.5%,其次是60-70岁,约占21%,60岁。以下占15%,另外7%是90岁以上的老人 医学界担心选择安乐死的人数逐年增加。除了越来越多的人接受这个概念之外,它背后可能还有一个未知的道德危机 德国对荷兰7000例安乐死案例的研究表明,高达41%的病人并不是自愿的,但是医生及其家人的“合作”帮助病人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其中,11%的人仍然有意识并且有能力做出自己的决定,但是他们被“主动”要求做出选择安乐死的决定 尽管没有案例可以确定存在道德危机,即家庭成员为了获得遗产或保险索赔而被“安乐死”,但媒体指出,确实有许多老年病人担心他们可能被迫安乐死并选择离开。荷兰,还没有立法同意安乐死的国家, 安乐死可能会给遭受巨大痛苦的病人一个有尊严地死去的机会,但它也使生存能力强的病人可能被迫面对他们所爱的人不够爱他的现实 [全球网络综合报告2014-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