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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比利时,2016年至2017年,分别有3名9岁、11岁和17岁的未成年人被处以安乐死。

在上个月公布的一份报告中,比利时负责监督安乐死的委员会提到三名未成年人被实施了安乐死,但没有提到具体的年龄和条件。6日,美国《华盛顿邮报》报道称,被实施安乐死的最小的孩子只有9岁,患有脑瘤;另一个11岁的孩子患有囊性纤维化;还有一名17岁的儿童患有杜氏肌营养不良症。他们的名字没有公开。这是比利时自2014年修订安乐死法以来,首次对12岁以下的儿童实施安乐死。

比利时2016年至2017年有三名未成年人接受安乐死

根据比利时法律,对儿童实施安乐死的前提条件包括持续患病、无药可救、“无法忍受的痛苦、无法缓解”和存活时间短。在实施之前,儿童需要以书面形式表达他们接受安乐死的意愿,儿童精神病医生应确认这是儿童自己的意愿,“不受第三方的影响”。父母有权阻止安乐死。最后,一个六人委员会检查安乐死程序是否合适。

比利时2016年至2017年有三名未成年人接受安乐死

公众既支持也反对比利时允许对儿童实施安乐死的法律。支持者认为儿童也应该有选择安乐死的自由,而反对者认为他们无论如何也不应该这么早放弃生命,因为儿童没有能力决定是生是死。

比利时2016年至2017年有三名未成年人接受安乐死


来源:联合新闻网

标题:比利时2016年至2017年有三名未成年人接受安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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