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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勒芬的一家服装店因歧视一名男性候选人而被起诉,并被判向这名男性支付13,000欧元的赔偿金。
当这位未透露姓名的男子申请服装店经理的职位时,他得知服装店只想雇佣一名女性。男子在申请工作时以性别歧视为由向比利时男女平等协会投诉,在该协会的协助下,他们将服装店告上法庭。
根据比利时的性别平等法,服装店需要向一名男子支付13,000欧元的赔偿金,相当于他申请的职位六个月的工资。此外,服装店必须象征性地向比利时男女平等协会支付1欧元。根据法律,媒体没有提到服装店的名字。
勒芬劳工法院裁定,一名男子的申请被驳回的唯一原因是他的性别,这“构成了直接歧视”。
平等协会主席迈克尔·普莱斯说:“性别并不能决定一个候选人的专业技能。雇主通常认为女性更适合某些职位,而男性更适合其他职位。”
牧草说:“这些想法是基于性别歧视的陈规定型观念和先入为主的观念,必须予以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