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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金融时报》网站7月22日报道称,法国电力公司(edf)将因1997年非法避税而面临欧盟委员会的强制性纳税措施,即向法国政府支付约14亿欧元的税款。1997年,法国电力公司的资产进行了重组,因此法国政府没有对其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过调查,欧盟委员会认为,法国电力公司接受了一项单独且不公平的减税,这相当于给予该公司不公平的竞争优势,这对其竞争对手不利,违反了欧盟法规。法国政府持有法国电力85%的股份。2012年,欧洲法院取消了要求法国电力公司支付8.89亿欧元税款的决定,主要是因为欧盟未能证明法国政府的行为是否违反了“谨慎私人投资者”的行为准则。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周三宣布,经过仔细调查,它确认法国政府的行为违反了“谨慎私人投资者”的行为准则,因此法国电力公司必须纳税。根据该报告,这是欧盟针对一系列大公司不公平税收安排而调查的案件之一。其他案例包括苹果和爱尔兰政府、星巴克和荷兰政府以及谷歌。欧洲委员会竞争事务专员维斯塔格女士说,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大型企业还是小型企业,任何在欧盟统一市场经营的企业都必须平等缴纳企业税。根据这份报告,如果法国政府持有法国电力85%的股份,纳税就相当于法国政府把钱从左口袋放到右口袋,这不会削弱法国电力的金融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