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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街日报》网站12月8日报道称,10个欧元区国家已经就征收金融交易税达成部分协议,并计划在明年年中就其余部分达成协议。金融交易税的目的是从交易中获得一部分财政收入,作为金融危机期间公共财政对金融机构支持的补偿,同时控制投机性交易,统一各国对此项目的税种。包括德国、法国、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希腊、葡萄牙、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和西班牙在内的10个国家达成共识,所有股票交易都应征税,包括当天的股票交易。纳税人是在这10个国家买卖这些股票的交易者。十个国家也同意讨论是否对非在这些国家发行的股票交易征税。这10个国家同意按照宽税基、低税率的原则,对衍生品交易等其他税收对象征税,并且不能从市场上影响主权国家的融资成本;我们同意进一步分析税收对实体经济、养老金计划和财务可行性的影响。声明称,在这些共识的基础上,与欧盟委员会合作的专家将尽快详细规划不同交易对象的税率,以便为下一步做准备。欧盟委员会预计,从2013年起,股票交易的税率为0.1%,衍生品交易的税率为0.01%。根据声明,将在2016年6月底之前做出披露决定。

来源:联合新闻网

标题:10个欧盟国家就金融交易税达成部分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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